|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中心城区综合管网专项规划(2023—2035年)的批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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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政函〔2025〕53号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: 你局《关于审批〈保定市中心城区综合管网专项规划(2023—2035年)〉的请示》(保城执呈〔2025〕419号)收悉,根据保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意见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 一、原则同意《保定市中心城区综合管网专项规划(2023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 二、《规划》是指导保定市中心城区统筹市政管线、优化断面排布的重要依据,在城市建设、更新和管理各项工作中,你单位要严格落实《规划》提出的管线综合规划要求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。 三、在规划实施阶段,你单位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,共同推进管网系统的规划建设,确保规划目标全面落实。 特此批复。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|